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三毛·橄榄树
“欢迎来到台湾。”
扩音器里传来机长的声音,一上飞机就闭目养神的阿曼达,终于睁开她那双缀着绿碎钻的美眸。她搬过头,从小小的窗口,俯瞰底下的风景,那是她即将落脚的城市。
十二月的台湾,微微飘着细雨,所有的景象都笼罩在一层灰蒙蒙的雾气中,像极了她的家乡伦敦。
不过,这里终究是一个陌生的国度。
呵,陌生?多么有趣的字眼呀!阿曼达的眸底映着嘲讽。在这个即将展开她新生活的城市里,“陌生”或许正是她所需要的。
飞机在停机坪上缓缓停下,旅客们忙碌地整理行李。年轻人呼友引伴的喧哗,母亲忙着帮孩子穿衣,穿着西装的男人将财经报纸塞进公事包……不管是归乡的或者是观光的,经过这一段漫长的旅程,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欢愉的,期待卸下这一身的疲惫。
只有阿曼达,她静静地坐在位置上,置若罔闻的盯着窗外,黑色的长发形成一个天然的保护帘幕,掩住了那张美丽却清冷的脸,也遮开了他人好奇的眼光。
她的行李只有腿上那只稍嫌薄弱的背包,感觉好像随时甩上背包准备去流浪天涯似的。
是的,阿曼达就是个以流浪过日子的女子,就像吉普赛人。这些年她走过了很多国家,来台湾之前是在尼泊尔,再之前是印度,再再之前是在越南,那么,越南之前,她又在哪里呢?
阿曼达突然皱起了眉头,习惯性的想燃起一根烟,然后她的手一顿,想起了现在正身处于飞机上。这些年,她的烟也抽得愈来愈凶了。阿曼达缩回手,思绪又回到了方才的问题——究竟是在哪里呢?不知怎地,她突然很执着于这个答案。
该死!
她……竟然想不起来了。
“对不起,小姐。”
一名空姐低声打断阿曼达的沉思。“该下飞机了,您是最后一位了。”
阿曼达戴上墨镜,背上那几乎没什么重量的背包。在哪里又如何呢?阿曼达失笑。其实,对她来说都是没意义的,她只不过是从这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谁又在意她到过哪、又将往何处去呢?
阿曼达在空姐们的“谢谢您的搭乘”声中走下飞机。
飞机或许将她带到了目的地,可那并不表示她的旅程结束了。阿曼达对这趟旅行作下了结论,而她,甚至还没开始呢。
经过冗长的等待,阿曼达终于走出了海关,机场大厅里满是接机或搭机的人潮,各式各样的面孔里,没有一个是她熟悉的脸孔,而她也不期待。
走出了机场,外头已不再下雨了。阿曼达抬头看了看天空,某处的一片乌云背后绽出了小小光芒。
她静静地盯着那一小片的天空。乌云和光源似乎在竞赛似的,互相推挤着,谁也不让谁,一会儿乌云占了上风,一会儿光源冒出了一点头,终于,在几次的拉锯战后,光源战胜了,它耀武扬威的扬着头,刹那间,曾经掩住这个城市风情的灰衣被抛下了,整个天空顿时亮了起来。
同时,计程车的叫容声,孩子从阿曼达身旁呼啸而过,几名穿着时髦的女孩踩着厚底鞋从另一端走来,一群黑人打扮的男孩在角落放着饶舌音乐跳舞,还有刚下了游览车吵吵闹闹的欧巴桑们。
整个城市在这光景里全活起来了。
突然,叽一声,一辆车窗上挂满凯蒂猫的计程车停在她面前。车窗拉下,一名嚼着摈榔,臂上盘踞着一条龙刺青的中年男人探出头,用着台语腔英文问道:“Hello,baby,whereyougo?”
望着这名品味相当特别的司机大哥,阿曼达终于露出了笑容,墨镜后的眸子也不再那么无动于衷。
也许,这个国家正如她父亲所说的:有趣!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阿曼达就这么毫无迟疑的坐上了这部车,根本不在乎这个看似流氓的司机是不是坏人。每个人都有过去,她也不例外。阿曼达这么认为。如果当真被载去卖了,那也是她命该如此。
“台北。”她说。阿曼达会一点点中文,那是跟留学伦敦的中国学生学的。
“OK,letitgo!
不知道是司机大哥的英文太差了,还是太幽默了,居然将“Let’tgo说成了“letitgo”?阿曼达又是一阵忍俊不住。
好吧,管他是let’sgo,还是letitgo,中国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吗?既来之,则安之。至于过去——就letitgo吧!
可是……真的有可能抛开过去的一切吗?
而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
***
阿曼达,一个来自英国的女子,远渡重洋来到台湾,不为工作也不为访东,她的目的教人玩味,正如她的背景——她是贵族后裔,父亲至今仍承袭着公爵之名,而她的母亲却是个居无定所的吉普赛女郎。
贵族爱上平民,多么老套的爱情剧码啊。
阿曼达的父亲不能兔俗的遭到家族反对,甚至一向疼爱父亲至极的曾祖母,放话要取消父亲的继承权,但父亲却搬出爵邸以示他的决心。他和母亲一起在乡间过着朴拙的生活。或许因为是爱情的滋润,从小过惯优渥生活的父亲并不以为苦。一年后,他们生下了阿曼达,一家三口过着不与人争的平凡日子,直到伦敦爵邸传来曾祖母过世的消息。
曾祖母毕竟是爱父亲的,她还是将继承权交还给父亲。于是,父亲带着她们母女一起回到伦敦。回到伦敦后,母亲的身份仍然不为家族所接受,而父亲又投入家族企业的经营,无暇顾及母亲的感受,她过得很不快乐,常常一个人独自流泪。最后,母亲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在一天夜里,她悄悄地走了,离开了她的丈夫与女儿,回去与族人过着流浪的生活。
就这样,父亲一个大男人将阿曼达扶养长大。阿曼达一天天的长大,她继承了父亲的才气与母亲的美貌,出落成一个标致的姑娘。
她有张精致小巧的脸蛋,五官自然也是漂亮的,一双深邃如爱尔兰宽阔草原的绿眸,挺直而微翘的鼻子,使她看起来拥有着孩稚的天真;她的唇不点而红,下巴很优雅却又带着倔强的味道,肌肤剔透赛雪,还有一头遗传自母亲的黑色长发,直垂腰间。
除了来自于贵族家庭所陶冶出来优越气质,阿曼达几乎长得和她母亲一个模样,而这样的美丽却成为家族的一个禁忌,因为她不纯正的血统。
虽然拥有了父亲全部的爱,但阿曼达仍然恨透了母亲的不告而别,因为她的母亲,她成了贵族社会的一个笑柄。
她永远永远都会记得在她十七岁那年,在她初次的社交舞会上,那些贵妇们躲在扇子后对她指指点点:
“天哪,这可怜的小东西是吉普赛人的小孩呢。”
“哦,听说吉普赛人会偷小孩呢。”
“哼,我看不只是偷小孩,他们的女人专偷男人的心呢。”
“可不是,瞧,普斯公爵不是被迷得团团转,最后那个没心的吉普赛女人还不是离开了他和他们的小孩。”
“我们最好也看紧自己的儿子,免得被这小狐狸给拐走了。”
接着,她们吃吃的笑了起来,看她的眼神充满鄙夷。
她们的话语一字不漏地传进阿曼达耳朵,阿曼达虽然气愤,却仍然孤傲的挺直身子。
对这些贵族而言,吉普赛女郎是一朵艳丽的“恶之花”,如浪荡的卡门、如施笃姆笔下的酒店小歌女,如……她的母亲。她或许无法选择自己的血缘,却不能抛弃自己仅有的尊严。
笑吧,尽管笑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后悔。她心中暗暗许下承诺。
她不只一次问父亲:“您恨母亲吗?”
父亲却笑笑的反问她:“你想知道自己名字的由来吗?”
原来,她的名字“阿曼达”在拉丁文中有着“值得爱的”意义,这是公爵父亲对母亲的爱恋与纵容。虽然,她的离开带给他很大的伤害,但如果让一朵艳丽的野花移植到不适合她生长的温室里,与其看她凋零枯萎,他宁愿放弃拥有,归还给属于她的大地。所以,他选择让母亲自由,一个人孤独终生。
父亲原谅了母亲,但阿曼达并没有,她对母亲的恨已经根深柢固。她努力让自己成为上流社会的淑女,不让其他家族成员有借口笑话她的出身。她成功了,年纪轻轻就被推选为慈善会的主持人,同时是每个宴会的必邀对象,她已经是上流社会的活跃分子了。但是,她却变得更不快乐,她的心变得很空虚,整个人空空荡荡的,不知为什么而笑。更绝望的是,她终究是遗传了母亲的流浪因子。
上流社会的教条就像致命的绳子勒住她的脖子,令她快喘不过气,终于,她还是步上母亲的路,离开了父亲,离开了英国。
来到台北后,阿曼达报名了T大的普通华语课程,并在一场混乱中,与顾之洁、凌凡、阮袭人这三名女人成为室友,还误打误撞地有了一份电台工作,专门介绍西洋音乐。
很快地,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阿曼达的中文也进步很快,除了无法敏捷的读写外,一般的会话已经可以运用自如。
在这段日子里,阿曼达行事低调犹如隐士,和班上其他的外国人没什么交集。她不是没交到朋友,她有三个对她很关心的室友,只是她总会刻意的与人保持距离,不让人接近,也不接近他人。尽管她有着美丽的外表,不乏追求者,但她的冷淡与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让不少人吃了闭门羹。独来独往的性子,更是让人为她取了个“冰山美人”的称号。久而久之,冰山美人的名号在T大不陉远走,几乎每个T大人都知道有她这号人物。
甚至,他们都在打赌,看哪个人能先追走她。
阿曼达根本不理会那些幼稚的游戏,她是个成熟的女人,她的经验恐怕比这些毛头小子还要丰富、精彩。虽然,她甜美的外表及不足一百六十公分的娇小个子,使她看起来像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总予人视觉上的错觉。
不过,即使如此,她的冷漠非但没让人打退堂鼓,反而视之为一种挑战。
***
一群男孩在篮球场打球,旁边围观了一大群人,而且大部分是女孩儿,她们的目光焦点也只有一个人——宋沐星。
三分清秀加上七分自负,显眼的一百八十公分的身材,无疑的,他是漂亮的,是吸引人的,是擦身而过时会忍不住想回头再看一眼的男孩。
他是宋沐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是男篮校队的顶尖高手。精湛的球技,潇洒的身影,漂亮的左一挑篮,利落的右一闪身,像是滑着最优雅的舞步。懒洋洋的眼神,黑豹般的敏捷,每个动作都像是电影里特别剪辑出来的精彩镜头,随着他审动的身影,整个球场都跟着沸腾起来。
瞧,他现在像风一般的从敌方身侧闪过,“刷”一声,只见他单手扣篮,又是一次漂亮的得分,在场女孩们又是尖叫又是拍手叫好。
宋沐星转过身子,他一手拂过汗湿的乱发,褐色的脸庞,有着狂放的自傲,黑眸里射出深沉逗人的光采。他毫不吝啬的对特地来替他站台的女球迷大送飞吻,自然又引来一群尖叫。
“一群疯子。”他慢跑返回防守,一面对好友纪维中说。
“Crazyforyou,man。”纪维中笑着说。
“哈。”宋沐星眼里写着嘲讽。“杀了我吧。”
这个大男孩自负的让人想扁他一顿。
其实,称宋沐星为大男孩可说是侮辱了他。他二十五岁了,在四年制大学里,可以说是高龄学生。他长得不错,浓眉大眼,五官深邃而醒目,身材挺拔而有力,说话幽默不失风趣,非常受女生的欢迎。尤其,当他凌乱着一头浓发扬头而笑;或用着那双又黑又亮又深邃的眼睛看着人时,总会露出他不自知的一丝稚气,而女人就是爱死他那副模样。
总之,宋沐星的确是有自负的本钱。如果你不信,那么,继续往下看吧。
宋沐星的父母都在大学里当教授,他是独子,也是宋家长辈的开心果,从小就被捧上了天,加上父母采取的开放教育,养成了他随心所欲的个性。所以,即使高中念的是一流学府——建中,却仍在大学联考这场神圣的战役中“恶意”的缺席。
宋沐星选择提早入伍,投笔从戎唱军乐去。理由是:大学的门实在太窄了,他这个身材好得可以去当“最佳男主角”,躺着、坐着任何姿势都可以钻过这个窄门,还是把机会让给胖子,助人为快乐之本嘛!
呵呵,自负吧!
服完兵役后,他不改其不按牌理出牌的个性,跑到欧美国家以骑自行车的方式,展开半年之长的自助旅行。好不容易终于收心回国,这小子还是不肯安定,依旧不务正业。
拥有许多才华的他,实在看不过日本漫画的泛滥成灾,所以,宋沐星决定下海,干脆自组工作室当起了漫画家。后来,他更是受到日本动画大师宫崎骏的影响,自制了一部实验性浓厚的动画片外销海外,立刻引起大片回响,令人不由对他的胆识过人竖起大拇指。
所以你说,宋沐星他得不得意、自不自负?他当然得意,他当然自负,因为他得意应该、自负有理。
不过,他的父母却开始忧心。儿子年纪不小了,再这么继续游戏人间怎么得了?而且,儿子天资聪颖可不是生来摆好看的,不拿个大学文凭怎么对得起老天爷的厚爱呢?再说,他们两夫妻都在大学里当教授,他们儿子只有高中学历这种事传出去……这……像话吗?而且还枉费了他们夫妻俩的优秀基因。浪费资源是会遭天谴的!于是,宋爸爸说话了:
“我说儿呀,你退伍已经很久了吧!”
“大概两年了。”宋沐星握着画笔挥汗赶稿,今天可是截稿期呢。
“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吧。”
“哦——那……那您说要怎么办?”这词儿,怎么这么熟啊,好像某个求婚广告。
“就这么办!”来妈妈拿出一张纸。
“娘,这是?”宋沐星愣了一下。大学联考报名表!那不是几百年前的事吗?
“娘什么娘,老子都不老子了!”连胡适的名言都跑出来了!可见,宋妈妈有多么火大。“你快给我滚回学校读书,老娘已经受够了别人一而再地问我儿子在哪高就。”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同理可证,学历不在高,只要您儿子不犯法就好。”宋沐星的国学可是遗传他教中文的母亲。“当漫画家又不是见不得人的行业。”
“我不管你是要当漫画家,还是流浪汉,就算你要做午夜牛郎我也不在乎,反正,你就是给我好好的去考大学。”
哇咧,有听过这种为了面子,甚至逼良为娼的父母吗?宋沐星决定下一本漫画的主题就是母亲推儿子入火坑超级惨绝人寰的故事。
虽然,宋沐星不是个会向恶势力低头的人。不过,他最后还是受不了这些精神上的疲劳轰炸,终于“撩落去”,回到学校当学生。
不过,宋沐星在漫画界里已经颇负盛名,回到学校,他仍不得闲。右手拿画笔,左手摇篮,又是漫画社团顾问,又是篮球校队的当家前峰,他忙得像陀螺转呀转,魅力之远连男生都趋之若骛,他们崇拜他丰富的经历,女生们则希望他成为她们的男友。
说到这里,得顺便提提他的男女关系。宋沐星是个博爱主义者,不过他坚持一个原则:他绝对不滥情。这个原则听起来挺高尚的,但其实是宋沐星怕麻烦。
他可以接受女人的爱慕,可以容许自己偶尔与女人调情,但是要他坐下来认真地谈一场恋爱,那可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因为他视自由如命,视自由如氧气,视自由如呼吸,谈几场无伤大雅的感情没关系,可是要他许下爱的承诺犹如登天之难,他绝对不会让任何人绑住了他如野马脱缰的心。
所以,尽管他对女生们的爱慕来者不拒,却不轻言承诺,除非,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赤道下雪、男人会生小孩子诸如此类天方夜谭。
不过,人是不能铁齿的啦!不信,继续往下瞧。
球赛进行的下半场时——
“喂,听说阿富被拒绝了。”一名队友陈嘉明说。
没办法,今天的比赛球队太肉ㄎㄚ了,宋沐星这队只用了三成力气,剩下的精力只好用来聊天打屁,谁叫他们太有爱心了,不想让对方分数太难看。不过,他们仍然遥遥领先了三十分,输赢早已分晓。
“被谁?”有人问。
“冰山美人。”
“哦。”其他人发出这样的声音,好像这是意料中的事。
“谁是冰山美人?”宋沐星无聊地打了个呵欠,懒洋洋的投下一个三分球。对于众人的反应,他不明所以地问。
“虾米!”陈嘉明提高声音。一你……你不知道冰山美人?一他瞪大眼睛盯着宋沐星直看,仿佛他是个外星人。
靠!什么反应?“她是谁?”宋沐星攒起剑眉。“我一定得知道她吗?”
宋沐星兼顾学生与漫画家的身份,总是学校与工作室两边跑。尤其最近接了日本的case,日本人想买他的漫画肖像当电玩人物。自己的才华受到注视,宋沐星当然开心,但他仍然不满足,还跟对方争取设计电玩的权利,日本人一向排外,却又折服于宋沐星的才华,还是点头让宋沐星加入工作小组。所以,最近宋沐星常常一下课就不见人影,对于学校的八卦,他通常是最后一个才知道的。
“唉,我说星哥,你有所不知呀,锵锵,锵锵锵,待小弟一一为你道个明白。”陈嘉明不管现在还在比赛,当场就唱起大戏,连京戏里的身段都跑出来了。“话说那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咱们T大来了个番仔女,她的名字就叫阿曼达,长得甜美又迷人,可惜是个大冰山,冻死一千台湾郎呀,台湾郎!”
光是听陈嘉明不三不四的“戏曲”,宋沐星已经笑得快嗝屁,听完“冰山美人”的由来,更是嗤之以鼻。
“我看,这些人肯定都是铁达尼号俱乐部的。”他突然抄了对方的球,快速地传给在篮下的纪维中。
“啥?”陈嘉明搔搔后脑勺。这个阿曼达可一点也不像萝丝、也没那个吨位!“铁达尼号?虾米碗糕?”
“笨!就是撞山啦。”
投下一球的纪维中与宋沐星来个空中击掌,异口同声地说。
“撞……”可不是,铁达尼号就是撞到冰山才沉没的。原来,阿曼达是那座冰山呀!“噢,星哥你真是太幽他妈的默了。”陈嘉明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不过,说正格的,阿曼达实在是个美人,有林黛玉的娇柔、倩女幽魂的气质,还有玉娇龙的酷劲,美得让人心动,酷得让人心痒痒的。”纪维中说。
“是呀,从没有看过那么美的长发,那么耀眼的绿眼睛,简直比祖母一绿还要珍贵。”陈嘉明想着想着出神了,连球被对方抄了,他还呆呆的站在那不动。
“你们到底是不是男人呀!”宋沐星一掌拍走他的白日梦。“拜托,台湾的女人是死了还是还赖在娘胎里,你们怎么那么哈那只金丝猫啊?”
“嗅,星哥,我可没夸张,那金丝猫绝非一般品种,是极品中的极品哪。”陈嘉明又说。“我们都在赌,看哪个人能追走她。”
“还极品哩!”宋沐星嗤之以鼻。只不过是个长得漂亮的女人罢了,有必要弄得这样吗?现在的大学生还真幼稚,不过,这可不包括他在内。“来,大哥给你上一课,这世界有两种生物,就是男人跟女人。男人又分两种,风流如我、下流如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女人呢?简单,就是圣女跟花痴,这样了了吗?”
“非也,非也。”纪维中像老夫子摇头晃脑,只差手上没有摇着扇子。“我敢说你见了阿曼达一定会爱上她。”他强调地说。
“我?”宋沐星很不以为然。“别傻了。”
“星哥你别太铁齿,搞不好是她看不上你呢!”陈嘉明也说。
“看、不、上、我?”这真是极大的侮辱,想他宋沐星虽然不是俊美如潘安,但好歹也有阿波罗之健美。
“星哥,你不信?”
“是呀,沐星,你要不要赌看看能不能驯服这只傲慢、冰冷的金丝猫?”纪维中问。老实说,他也很想看看纵横女人香的宋沐星吃鳖的样子。
“赌?”宋沐星这下被提起兴趣了,生活是需要刺激的,他倒要瞧瞧这冰山美人究竟有何魁力。“赌注是什么?”
纪维中与陈嘉明互看一眼。
“赌……赌你如果追不上阿曼达,你那辆银色单车就要让我们骑校园一周。”
嘿,他们哈很久了。宋沐星有辆价值十万块的单车,他宝贝得很,碰都不让人碰一下。
宋沐星皱了皱眉头,他可不爱人动他的宝贝车子。“如果我赢了呢?”
“那还用说,星哥当然是抱得美人归嘛!”陈嘉明陪着笑脸。“阿曼达这个奖还不够看吗?”
“不成。”阿曼达若有他们说得那么好,倒还好,若不是他偏爱的型,那可不好玩。更何况他宋沐星根本不想拥有固定关系,怕是怕那番婆和其他女人一样无法抵抗他的魅力、爱上了他,那就更玩不下去了。“就这么决定,若我赢了,你们得做牛做马任我差遣。”
“行。”一点也没有犹豫,非常中气十足的声音。
纪维中和陈嘉明又互看一眼。嘿嘿,宋沐星是输定了,阿曼达根本连看人一眼的兴致都没有。
“这场球赛拖太久了,”宋沐星摩拳擦掌,充满干劲,准备好好大于一场。“来吧,让我们结束这场比赛吧。”
大学的生活实在没趣得很,还好,这个赌注勉强还构得上有趣。
对于阿曼达,他是势在必得,不是他自豪,只要是视力还正常的,没有人会忽略他的男性魅力。
阿曼达,我来了!宋沐星又是一个跳投。咻!球应声落网,仿佛胜券已在握。
纪维中和陈嘉明看着宋沐星在球场上笑谈风生,左一跳投,右一抢攻。
现下,他们还无法预知这个赌注的结果,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对方球队绝对会死得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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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曼亲爱的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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