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会没有用?你很有用的,你的菜做得很好吃。」他反驳她的话。
「别哄我,张大娘做得都比我好,在做菜这件事上头,世间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取代我。」
萧易礼明白了,她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骄傲,她不只是希望有用,她更希望与众不同,希望自己无法被人取代。
「你的算学教得很好,还有那个阿拉伯数字,我经常去偷听你上课,学生们不懂事,不晓得如果能将这些学通,对自己的将来有大益处。」
「这点你说对了,学算学的目的不只是加减乘除、方便日后算帐,更重要的是可以让人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更有逻辑。」叶雪突然觉得自己找到知音,她不晓得阿礼可以这么好聊。
「要是你能把算学这门学问发扬光大,就太好了!」
「我认为……很难,学习本来应该是件快乐的事,可是人类太功利,只想为着某种目的、做某些事,所以读书是为了把学问卖与帝王家,学武是为了在战场上立功、荣耀家族,如果没有这些明确的目的,愿意念书的人肯定更少。」
「我明白,世间人多数浅薄,只想安安稳稳过一生,不愿意离开舒服的生活去冒险,却不晓得看得越多、懂得越多、学得越广,心会越丰富。」
「说得好像你很有阅历似的。」叶雪不以为然的瞄向他。
「我是啊。」
「你是?」她怀疑的反问。
「我年轻的时候不听话,不肯与家里相中的女子成亲,连夜离家出走,我整整离家五年,这五年里,我走南闯北,到处晃荡,和两个哥哥义结金兰,还拜了个师父学武功,走的路多、见的事广,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儿,教我撞见不少。如果没有这五年,我肯定不晓得这世上和自己知道的,相差这么多。」
「快说说,你见识过什么新鲜事?」
叶雪爱好旅游,曾发下宏愿,要在三十岁以前走过三十个国家。
过去一个背包、一份打工的薪水,就可以让她坐着飞机到处飞,现在嘛……就算钱没问题,也无法再像过去那样任性自由。
「我到过苗族,亲眼看见他们养蛊。」
「真的有情蛊吗?有没有苗家姑娘看上你,想把你留下,就给你下了情蛊?」
「情蛊你也知道?你会不会知道太多事了?」萧易礼有点故意地回道。
蓦地,她脸红,二十一世纪的人,谁没看过几本武侠小说?不过终是说溜嘴,她有些吃憋。
见她这模样,他又忍不住乐起来,他肯定有病、绝对有病,每次看她生气,他就忍不住开心。
「不就是从书上拼拼凑凑出来的嘛,又不像你,亲身体验过,快告诉我,真的有吗?」
叶雪转口又问。
「被你说中了,真的有情蛊,不过我师姑是专门给人下毒的,就算不是嫡亲弟子,也多少知道那些手法,哪那么容易中招。」
「苗族姑娘美吗?」
「美!尤其那些银饰披挂在身上,走路时发出清脆的声响,远远地,像是仙女下凡尘。」
「既然如此,怎不留下?」
「为了一片风景,放弃全世界的风景吗?你以为我是傻子啊!何况当时我去苗族,是有任务的。」
当时他追逐一名武功高强的刺客深入苗寨,那刺客出身北疆,身负重任,领命到京城刺杀凌大哥,他收到康二哥的飞鸽传书之后,决定半途拦截,不把战场拉到京城。
他本以为出其不意,那人肯定躲不过自己的暗招,没想到对方不是个普通人物,难怪左家肯花大把银子,把人从北疆给请过来。就这样,两人一路缠斗,最后那人中了他的毒,而他也被对方一剑刺中腰部,差点儿死在苗疆,所幸被苗女所救,却也惹出一段情债。
「任务?」
一听,萧易礼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太多了,连忙笑着敷衍过去,「我师姑让我到那里采集制毒的吟风草,吟风草不多见,据说只生长在苗疆。」
叶雪点点头,又问:「后来呢?」
「还能有什么后来,采完吟风草,就连夜辙离苗疆。」
「这世上真的专门制毒之人?制毒的目的是什么,害人吗?为了害人,花费一辈子的青春岁月去专精这门学问?太奇怪了,谁天生有这么多对手敌人?把人生投资在害人上头,简直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
「制毒只是衍生出来的一门小学问。」
「什么意思?」
「学医者为采集药材,往往会碰到有毒草药,慢慢经验累积,对于毒物有了认识和研究。就像我师姑,她是一名医者,曾经治好不少药石罔效的病人。」只可惜她收的徒弟,对毒物比对医术更感兴趣。
叶雪这下子听明白了,果然没有儍瓜会把自己的一生拿去研究毒物。
「你再跟我说说其它有趣的事,好不?」
她的眼睛亮亮的,眉毛弯弯的,没有刻意去笑,却让人觉得舒心,和舞灵的装模作样截然不同。
「好,这个你一定要听听。直到现在,我还弄不清楚,这是作梦还是真实经历。」
「你说。」
「有一次我闯进一片山林里。」
「山林最可怕,根本不晓得会闯出什么野兽。」到处黑漆漆的,谁也不晓得什么东西会冒出来,就像在玩恐怖箱。
「我经常进出山林,有时候为了躲避追踪的敌人,也会进林子避难,但那次的山林经验很……特殊。」
「怎么说?」叶雪不懂,林子里不都是树、藤蔓、野草和虫蛇、野兽吗?
「那里的树很高,树叶将阳光完全遮蔽,而且当时明明是炎热的盛夏,可是一进到林子里,就阴凉得让人起鸡皮疙瘩。到处都是山岚雾气,地上覆着厚厚一层落叶,却不见杂草,湿气相当重,在里面走路,时不时就是一阵雨水落下。
「我有轻功,所以从不曾在林子里迷路过,但那次我却迷路了,更可怕的是整座林子非常安静,听不见任何鸟叫虫鸣,除了脚下的落叶发出的细碎声响之外,整座林子像被人用罩子罩住,无半点声响。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淙淙的流水声,心头一喜,想着只要顺着河道走,就可以离开森林。我侧耳倾听,施展轻功在林子东奔西跑,可是不管我怎么跑,始终找不到溪流,我不明内,水声潺潺,明明离我很近,为什么就是找不到?
「当我心里正觉得纳闷之际,突然听见有人呼救,我想也不想,快步往声音处奔去,我跑到谷边,发现一个女子吊在谷边,她手里紧紧抓着一根树藤,要是体力不支、手松开,将会掉进万丈深渊。」
一个女子没事跑去森林里做什么?不会是聂小倩或鬼吹灯吧?她认真倾听,却在心底盘算女子的来历。
「我没见过那么美的女子,一头银白色的长发,眼神干净清灵,她的五官细致,身材纤细,像白瓷做出来的人偶,美到让人无法形容。」
叶雪满脸的不苟同。「人家都已经吊在那边了,你还有心情打量人家的长相。」
萧易礼深怕她误会,连忙替自己澄清,「我当然是先把人给救起来才打量的,何况她再漂亮我也不会喜欢,我只是觉得、觉得……」
「眼睛一亮?」
「对,就是眼睛一亮!因为真的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可以精致成那样……那样……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对,就是这句,不食人间烟火。」他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
她道:「食色性也,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是视觉型动物,才会逼得女人不得不为悦己者容。」她就不信,林志玲和小甜甜排排站,哪个男人会选小甜甜来组队。
「不对,你还是没弄懂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她长得很不一般,她的银色长发及膝,明明没有风,身上的白衣却微微飘动着,全身像是有一层蒙蒙的光晕笼罩着。
「她赤裸双足,足踩挂着一串银色链子,更奇怪的是,我刚刚说过,她差点儿从山谷摔下去,但是我把她救起来的时候,她身上没有半点脏污,就算赤足踩过泥泞,她的双脚依然干净得像被溪水洗涤过。」
叶雪这才理解,他不会是碰到传说中魔神仔,或西方世界的精灵吧?「确实有点不对劲,后来呢?」
「我向她请教出林子的路。」
「她告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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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妻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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