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望着他气嘟嘟的脸,笑得欢畅,心想,没有大胡子真好,他每个真实的表情统统晾在眼前,让人不必费心猜测。
于是她终于看明白,他喜欢她,比她以为的更多。
那个晚上他没吃宵夜,她亲自端一碗酒酿汤圆到他屋子里,温柔地问:「阿礼,你想不想当我的大狼狗?」
他笑了,第一次知道他的嘴巴这么大,大可以把整碗汤圆塞进嘴里,也第一次知道,他的武功不但在身体上、手脚上,也练到脖子上,他点头的速率,可以拚得过节拍器。
还以为他会生气呢。
这时代的男人各个沙文,没想到,他居然愿意纡尊降贵当她的大狼狗。
没多久,萧易礼出现了,叶雪挪挪屁股,把身旁的位置让出来。
「阿雪,今儿个出门,我往书铺子绕去,许掌柜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喜孜孜地坐下,他知道这个消息一定舍让她高兴得跳起来。
其实,他今天出门是特地去跟康二哥借人的。
皇上马上要对左氏动手,接下来他会忙到头痛,但学生的课不能停,所以得找两个懂武功的师父来代课,没想到师父已经领着师兄弟到京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这下子可好,师父顺手指了两个师弟让他带回叶家。
许久没见着师父,师徒几人聊得正欢,席间,卫昀康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洛阳纸贵呐,我想买本《大漠英豪》来看,去了两趟都买不到。」
这话让萧易礼的尾巴翘得高高的,他得意的说道:「下回,我一定给哥哥们留着。」
「还以为你对铺面营生不上心,没想一出手,就让人眼睛为之一亮。」魏子凌也笑着称赞道。
「好说、好说!」他拱拱手,顺口把阿雪的心算法教给师父和义兄们,听得他们心情激荡,对叶家开的学堂更感兴趣。
这是题外话,这次的会面重点,是要合计合计如何将左氏家族这些年做的坏事,不着痕迹地摊在老百姓眼前。
皇上要动一个文官大臣有这么容易吗?一不小心就会被指控,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因此在修理左氏之前,得先引起百姓对左氏的反感。
这种事旁人做还不成,非得萧易礼来办。
萧家是商户,他虽不插手家族生意,但多少叔叔、伯伯都是搞这行的,当商人什么最重要?消息最重要,一点小谣言都会引起恐慌,何况是左氏板上钉钉的罪行。
联络商人、引起物价波动,百姓能够不恐慌?然后,谣言东一点、西一点透露,民心能不反左?到时,恐怕就算皇上不想动左氏,百姓也会有负面舆论出现。
讨论结束,师父和三个兄弟分别从不同的门、不同时段离开金玉满堂。
萧易礼第一个离开,他想起和哥哥们的题外话,于是进了一趟良心书铺,好消息就是从许掌柜嘴里透出来的。
叶雪期待的问:「什么好消息?」
「许掌柜说,江南文风盛,要是把《大漠英豪》运到江南卖,生意肯定会很好,这几天已经往江南运去一千多本书,下回咱们上门,又可以有新进帐。」
许掌柜一开始根本没想到书能够这么卖,一本书送一张角色画像,为搜集画像,竟有人一口气买下十几本,原本不看好良心书铺的许掌柜,顿时心大,联络起吕掌柜、陈掌柜,把叶雪的书往南方推。
谁说商人不能有良心?谁说有良心就挣不到银子,瞧瞧人家良心书铺,不是又有良心又赚大钱?
「太好了,咱们不愁没银子盖大屋了!」
她果然高兴得跳起来,眼睛一闪一闪的,比天上的星子更亮,看得萧易礼目光转不开。
她不像外头的女子,喜欢在头顶上做文章,飞燕髻、百花髻、盘龙髻……钗环珠佩簪了满头,她习惯简简单单地在脑后绑个大马尾,走路的时候,马尾一甩一甩地,甩上他的心,教他一阵一阵心动。
「怎么不说话?」叶雪发现他在发傻,笑着用手肘推推他。
萧易礼连忙回神,忙道:「嗯、嗯……哦,姑姑、姑丈那里需要帮忙,我怕忙不过来,今儿个出门顺道找两个师父回来教孩子们练武,他们人不坏,武功也挺不错的,这两天就会到,你帮着看看。」
「好。」找武师父也是迟早的事,她并不排斥。「工匠们说了,再过十几天,宅子就能盖好,爹娘和大哥都忙,所以订购桌柜床椅的事定要落在我头上,我想……」
「我陪你去。」他想也不想,立即接话。
「不是姑姑、姑丈那里需要帮忙吗?不必啦,我是想问问你请的师父会不会驾车?」
女人喜欢被男人呵护、疼惜,希望男人能随时随地陪在自己身边,也许还盼着男人事业成功大赚钱,能给自己公主般的生活,但对她而言,喜欢是一种直觉,不是某些条件的堆迭。她的爱情很单纯,爱上了,比什么都重要,陪伴?照顾?身分?财富?那些可以自己提供的,她不需要男人给。
「当然会。」他们可是他的师弟,虎父无犬子,虎兄哪会有兔弟,不过是驾马车,又不是临阵杀敌,小事一桩。
她相信他的话,这个时代的男人,不会驾车的是少数,就像在她的年代,不会搭捷运的,也是少数。
「那好,到时我扮男装,请他们陪我走几趟。」
萧易礼点头,看她兴高采烈的模样,心头暧烘烘的。
还是不清楚为什么,只要她开心,他便跟着开心,她笑,他就会不自禁咧开嘴角。
他其实心事一大堆,烦恼满箩满筐,但只要她弯了眉眼,顿时所有的问题都变得不是问题,任何困扰都困扰不了他。
他想,他真爱极了叶雪,这辈子,他大概都无法离开她吧。
所以他又去恐吓叶霓两次,但那个女人的脑袋被驴给踢坏了,怎么都转不过来,他非常非常生气,却也让她清楚明了,越是跟他作对,越没有好下场。
「阿礼,新宅子盖好后,我想养几只兔子。」
萧易礼直觉回道:「你喜欢吃兔肉吗?不必养,我马上去林子给你猎去!」
噗哧一声,叶雪捧腹大笑。
一样,果真是一模一样!人类的直觉骗不了人,那时候他的反应也是这样。
两人在香港的时候,因为套房太小,没办法养猫狗,她只好买了一只迷你兔给他解闷。
他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电视,会看呆的,所以他们一起出门、一起逛宠物店,那时候,她当他是自己的宠物,并且很民主的也给自己的宠物买一只宠物。
他看着笼子里的兔子,在回程的路上,他问她:「你知道吗?老板说,这兔子养不大。」
「对啊,迷你兔嘛,个头不会太大。」
「这样的话……剥剥洗洗,剩不了几两肉,咱们要不要回去跟老板换只不迷你的?」
她笑得前仰后合,把他吓了一大跳。
她想,天地间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男人?这种宠物,就算花钱、就算养上一百年,她都甘之如饴。
好不容易止住笑意,她问:「我饿着你了吗?」
「没有,我每餐都吃得很饱。」他实话实说。
她又问:「既然如此,为什么想吃兔子?」
「兔子不用来吃,用来做什么?」
「做朋友啊。」
当时不理解他为什么满脸古怪,现在懂了,他定是在想,好端端的,怎么会想和畜牲当朋友?在他的潜意识,兔子归类在食物栏。
「你笑什么?」萧易礼见她笑,也跟着笑,虽然他不是很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大笑。
「我在笑,养兔子是用来当朋友的,不是用来吃的。」
叶雪此话一出,突然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射进他的脑袋,他愣住,傻傻地看着她,一语不发。
「怎么啦?」她回视着他困惑的目光,问道。
「阿雪,这句话好熟悉,以前你对我说过吗?」
叶雪神秘一笑,她开启他的记忆了吗?终有一天,她的身影会在他的脑海里清晰吗?
淡淡的喜、淡淡的幸福围绕着她,她开始期待那些日子的美好能够再次回到身边。
【第十一章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萧易礼确实很忙,经常忙到见不着人影,但不管再忙,他都会在夜里走到叶雪的屋前,和她聊聊天。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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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妻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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