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百笑 第二章

  下午我到城中最大的三温暖中心蒸桑拿,蒸得皮开肉绽,直到确定自己每个毛孔层都脱胎换骨后,我才从里面爬出来,头晕眼花,被一群赤身裸体的家伙抬上救护车。
  那医生看到我一脸绝望的神情,就调侃道:「小伙子,失恋了吧!这年头,什么新鲜的都有,倒没听说过蒸桑拿自杀的,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我瞥到这家伙怀中捧着一本《现代人的心理100问》,翻个大白眼,把被子一抖,钻进去大睡起来、晚上我有点发烧,被灌上一大堆药,睡得更加昏天黑地,可是再醒来,就群魔骤散,精神抖擞。
  我打算回香港,在机场却被人拦下,大学时另一校友阮温明,他的职业是牙医。也许因为职业的关系,对穿梭于口齿之物尤其在意,在S城,他只喝一家咖啡馆的东西。我不喜欢黑咖啡苦涩的味道,仅用小匙蘸了—小口吞下,过了片刻,果然是齿颊留香。
  我怀疑阮温明去了非洲,短短几天,居然晒得肤色黝黑发亮,他说:「这世间多得是阳光明媚的好地方,只是需要好心情。」
  我说:「是人家结婚又不是你,怎么轮到你去度蜜月?」
  阮温明呵呵笑道:「到了这个年纪,别人的婚礼一个接着一个,真是感叹年华老去,可以用来逍遥的时间不多啦!」
  我装模作样叹气,帮他配音,此时若是有夕阳西下,更是应景。
  阮温明眼明心细,一举一动很少逃得过他的眼睛,可他嘴巴却极少是非,有这种人做朋友,原是非常可靠的,可是我们的关系也就仅限于在咖啡厅叙叙旧。
  「小柯,你不要责备我,雨晨说她的婚礼希望邀你来,可由她出面又怕你不来,只好……」
  对,我跟阮温明无法深交的原因就是,他与宁雨晨是极好的朋友,知交莫逆。两人都是顶尖聪明的人,令吾等凡夫俗辈望尘莫及。
  我笑两声,毫不作假:「这倒不是最令我吃惊的,可是宁雨晨……会与成浩司结婚,这倒真叫人不解。」
  敢与那蛇女同床共枕,他成浩司也算有胆有识。
  阮温明抿了口咖啡,呵呵笑道:「我比你更吃惊呢!宁雨晨这女人,天晓得要什么样的男人才降得住她,最后居然投入成浩司的怀里,缘份这东西,真是奇妙无比。」
  的确奇妙,两人可能无数次擦肩而过,漠然视之,但只需要一瞬间视线的交会,就可以佳偶天成。
  就像成浩司跟宁雨晨。
  成浩司大学二年级那年,赴美投身篮球事业,两年后,宁雨晨去美国搞学术交流,一个在纽约一个在芝加哥,全无交集。
  后来成浩司在美国出了意外,他在盘山路上超速行驶跌落悬崖,命悬—线。救援人员将他从废铁中拖出,他陷入深度昏迷需要手术,医院联络不到他的亲友,几经周折,找到他大学时代的同学宁雨晨,一来二往,这陈旧的故事最后也划上甜蜜的句号,两人最后决定回国结婚,接着在异国幸福地生活下去。
  这淡而无味的故事,令我口中的咖啡也不觉行苦涩了。
  ***
  我回去香港,同事们问我,故乡重游感受如何?我说,很愉快。
  有些人总觉得遗忘是一件痛苦又费力的事情,常常需要一辈子的时间。对我来说,这个过程可以大大地缩短,我已经太习惯去遗忘、
  人的大脑是一个系统化的东西,定期总需要清理掉无用的讯息,让我们更有效率地生活下去。
  现在的香港,像我这种闲人极少,我们家族的「奇柯」虽然不是个什么顶尖的大公司,业务却仍是很忙碌,可是这些与我无关。我的头衔很好听,叫「总裁」,无权力是被完全架空的,真有什么重大决策,员工们倒宁可去请示那隐居在印尼某小岛上的爷爷。不管你相不相信,做个傀儡真的非常快乐。
  我跟年仅十岁的小外甥泡在办公室里打网络游戏,狂热得让人嫉妒。上次看报纸,有个专栏作家写到我们这种人,千年前的封建社会就该被残酷的竞争淘汰掉,苟活至今,真是社会的寄生虫。
  他的口吻酸酸的,我很能理解,他每日拼命写字挣得微薄的稿费,连房租都付不起,可我们一无是处却还高枕无忧,实属上帝的不公平。
  而上帝是多么仁慈,就像对待熊猫一样,早就该毁尸灭迹的生物,却因其稀少反倒更显得高贵。我们生来有着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运气,常常不劳而获。
  我这话讲出来,简直让人恨得才痒痒,公司秋季的招聘会上,我从四面八方都能听到这种牙痒痒的声音。说来也是,这些青年才俊,个个才高八斗玉树临风,横平竖直都比我像个总裁,可坐在位子上的不是他们,却是我。
  瞪我干什么?其实他们哪里晓得我的苦衷,我坐在这里完全是个幌子,只是为了显示公司对人才的重视,以至于总裁亲自坐阵手持大局,其实人事部的主管早就塞过来一句:「您只需坐着就好。」
  我对于管理毫无经验,多半时候很听从这些下属的指挥,可那也得是正常的情况下。
  招聘会的外面有些骚乱,一个负责人员匆匆从外面跑进来,在主管耳边念叨几句,他意味深长地点点头,我顿时觉得他很有大将之风。
  进来一个人,我屁股下面的椅子还未暖热,就一跃三尺高,脑袋直撞天花板。
  成浩司推着轮椅进来,将表格放到办公桌上,脸上笑意盈然,对每位考官点头致好,态度诚恳。
  他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直直地盯着他的双腿,也许我焦灼的目光实在露骨,连身边的主管也坐立难安,一个劲地瞟我,小声道:「总裁,您这样是要被人状告歧视残障人士的!」
  残障人士?我愣了愣,下一刻火冒二丈,抄起桌上的茶杯,瞄准成浩司飞去,不用怕,我砸的不是他的头,不会血雨飞溅,我是瞄准脐下三寸,被他藏在两条腿间的要害处,
  杀伤力并不重要,我不指望这一怀茶就可以令他断子绝孙,我是要所有人看到他成浩司虚伪的嘴脸!伪装的真相!
  羊皮下的毒牙!毒蛇口中的唁!蝎子尾后的针!
  也许我的表现太过杀气腾腾,被主管眼明手快地瞄到,他拿出黄继光舍身堵枪眼的英勇飞扑上来,挡在我前面,不对,他是挡住成浩司前面,拦截下我的茶杯。
  这个高度,这种力度,以我精确的计算,会分毫不差地给成浩司痛击,等他像被烧着尾巴的兔子那样跳起来时,我就大功告成,可半路杀出个不开眼的主管挡道,那茶杯正中他的额头。
  主管并不喜欢喝茶,尤其是热茶,我可以肯定,因为茶杯扣在他脸上的时候,他拼了老命地伸手去乱抹起来。伴着他的惨叫声、现场陷入一片混乱,几个职员手忙脚乱将负伤的主管抬出去,外面的应征者又惊又惧地探头朝里面看,心想,妈呀,这哪里是应聘会,根本就是杀猪厂,留在这里工作,还不得天天等着褪毛!
  只有一个人在笑,虽然他看起来没在笑,但他一定在笑,他的嘴巴微张着,看起来好像也很惊讶,可那眼神里的挑衅,分明是嫌还不够乱!
  我对他说:「成先生,您怎么来了?您现在不是该携娇妻在太平洋小岛上幸福度蜜月吗?」
  当时每个人都在吱哇乱叫,我的声音自己都听不列,可成浩司却了然于心。他说道:「幸福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连财政都赤字,谈何幸福。」
  我长长地哦了一声,回到座位上,翘起二郎腿。
  ***
  人事部主管从医院出来后,脑袋破包得像个橄榄球,冲到我的办公室,我以为他要来找我算账,可此人在职场冲杀多年,早已经身经百战。据说他年轻时在另一家公司做小职员的时候,那家的老板恶趣味,每天让他头顶一个苹果,站在那儿给人当靶子练,所以他面对我的茶杯时,凛然面不改色。
  他一脸决然——其实我根本看不到他的脸,只是这么觉的。对我说:「总裁,你可以拿热茶泼我,拿椅子砸我,拿刀砍我……」
  喂喂喂……我没有那么血腥吧?
  「那天是意外。」我解释道。
  主管的身子一抖,干笑两声,犹豫不决地开口:「我们已经录用了他。」
  「他?谁?」
  「那个……成先生。」
  主管为人精明,洞察人微,他定然从那天的「意外」中看出些什么,却闭口不提,而是直接问:「我应该把他安排在哪里?」
  「他来应征的是什么职位?」
  「配方师。」
  「好,那就让他去那里。」
  「配方室在七楼。」主管道,微微侧身。
  ……
  过了—会儿,主管犹豫不决地问我:「总裁您不是要去吗?」
  我瞪他一眼,谁说我要去。我只是要知道他在哪里,以后绕着道走就是啦!
  回到家后,爸爸对我说,今天有客来访,是我大学同学,我一惊,问:「他现在哪里?」
  爸爸说:「已经走了,等你了整一个晚上,你去了哪里?」
  我哦一声,支吾过去,现在凌晨四点,找总不能说我去吹了整整—夜的海风,虽然我现在浑身都是腥味,像只章鱼。
  爸爸很少过问我的事情,今天却格外多话,他说:「你的同学很可爱,你怎么没学学他们,也有点幽默感——」
  我哭笑不得,生活,原来就是上帝在幽我一默。
  「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啊!」爸爸对找笑笑,扬起手中酒杯,他又来了,只有喝醉的时候,才算正常人。
  我上床睡了没两个小时,朦朦胧胧听见外面锵锵啷啷,拆房子似的。我不加理会,翻个身又睡,一直睡到傍晚,我的卧室可以看见夕阳落下。
  爸爸又窝在沙发上,像一团烂泥,我费劲将他拖到卧室床上,到浴室给他放一缸热水,醒来后他会自己跳进去的。
  出门吃晚饭,对面房子的防盗门换成新的,看来搬来新的邻居,门缝里渗出来鸡汤的香味,我腹中又在打鼓,快步走到楼梯间,门刚开,走出一位太大,亲切地对我笑着打招呼:「晚上好。」
  这大厦是高级住宅区,住在这里的多为白领女性,个个妆容精致,却连那最后的人情味都抹掉了,很久不曾看过这居家太大亲切的笑脸。
  我受宠若惊,连忙侧身让她通过,她手中提着大包青菜,我很有风度地上前去帮她提,那太大呵呵笑,道:「跟我还客气什么呢!」
  我把目光从她手中的青菜向上移,她笑眯眯的,不施脂粉,却唇红齿白。
  我张大口,指着她的脸,咿呀半天没出口一句话。
  她用手抚抚脑后的发髻,自言自语:「我真变了那么多吗?」
  「宁雨晨!」我把声调拔高,恨不得让大厦上下的人都听到。
  「亲爱的,好久不见!」宁雨晨伸出手来要拥抱我,我哇地大叫一声,跑到警报器旁边,拼命按,拼命按,口中还大叫着:「救命哪!救命哪!快来人哪!」
  宁雨晨笑道:「我知道我比以前漂亮许多,可你也用不着惊艳到这种程度吧!」
  大厦警卫火速赶到,以为出了人命案,环顾四周找不到凶案现场,都一脸迷惑,问我:「柯先生,出什么事啦?」
  我指着宁雨晨道:「快把这魔女带走!」
  警卫面面相觑,宁雨晨风情万种地对他们笑笑,后者立刻做神魂颠倒状。
  我顿时知道他们靠不住,冲过来夺过他们手中装腔作势的警棍,冲宁雨晨挥了两下,吼道:「你来干什么?」
  宁雨晨杏眼圆瞪,一副惊惶失措的模样,就差尖着嗓子叫两声然后向后晕倒,这样我就成了残害妇女的无耻匪徒。
  这时候楼道里响起凄厉的两声,我们都惊了,互望两眼,看谁的嘴都没大张着,不由疑惑起来。宁雨晨则唉呀一声,跺跺脚,匆匆走开,边走边从随身肩包里胡乱翻弄两下,掏出把钥匙,插进门里。
  插进我家对面的门里。
  「哎呀!光顾着逗你玩,忘了我火上还炖着汤呢!」
  几个警卫笑着打呵呵,道:「成太大,你真贤惠呢!许久没闻到这么香的汤啦!」
  宁雨晨笑着回答:「那待会儿我下去给你们端两碗去!」
  「那真是多谢啦!」
  「哪里,哪里!以后还要你们多多照顾呢!」
  只有我没声音,我已经石化掉了。
  身后有人推我两下,我僵直着脖子转过头去。
  爸爸睡眼惺忪地望著我,手里还端着个饭盒。
  「爸爸……你手里端的什么?」
  「饭盒啊!」
  「……我知道,可你端饭盒干什么?I
  「来喝汤呀!」爸爸敲敲饭盒,理所当然地回答:
  「你来喝谁的汤?」
  「小晨的呀!」
  「谁是小晨?」
  「咦?小晨不是你的同学吗?她昨晚来找过你,我看她刚刚来到香港,还没找到房子,就把对面的屋子让给她来住了……」
  爸爸也没声音了,因为他已经被我掐住喉管。
  ***
  宁雨晨的新家围坐一团人。
  爸爸手捧热腾腾的鸡汤,喝了一口后热泪盈眶,两行清泪滑落下来,他感慨万千道:「啊,好多年没有喝过这么温暖的汤啦!」
  我怒目而视:「难道我没有煲过汤给你喝?」
  「炅儿,你的汤,每回都熬干,只见锅底,不见汤水……」
  我直接把汤碗扣到爸爸头上。
  爸爸两眼放光,道:「真让人怀念哪……我在第四监狱的时光,每每饥寒交迫之际,就在寒风中幻想能够有这么一碗温暖的汤……」
  「啊!柯叔叔原来坐过牢哪!你的经历真是很传奇呢!」宁雨晨拍手称道;
  爸爸语重心长叹口气:「罢也,好汉不提当年勇!」
  「讲来听听嘛!」宁雨晨呵呵地笑。
  他们俩很投机呢,我悲伤地想。
  宁雨晨突然想起还有一个人,把我从一边角落拎山来,问:「炅儿,你不喝吗?」
  我瞪她,使劲摇头。
  「不喝等下可就没啦!」
  谁理你,魔女,我才不会被你的迷汤灌晕了。
  「你真的不喝啊?那好吧,还剩一碗,我留给浩司回来喝好了!」
  我听到一个关键词,立即警醒百倍,问:「成浩司也会来?他来干什么?」
  「这里是他家,他当然回来睡觉!我的丈夫,不睡在我床上,难道睡在你床上?」
  ***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跟成浩司,看来是的世宿怨未了,回眸的次数之多,以至于脖子都扭伤了筋。
  世界怎么那么小,我走到哪儿都能碰到他,不管我在哪个角落,在做什么,我一回头,必然看到他就在后面,他在做着别的,反正绝不是在看我。这种情况屡屡出现,我就练就了用后脑勺视物的本领,一感到他出现在身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过头去,本以为起码会有那么一两次逮到他在偷瞄我,可是没有,每次他都煞有其事,倒显得我的再三回眸很自作多情。
  要知道,这种情景是十分诡异的,仪表堂堂的一个人,不好好走正道,三不五时突地转过身去作十面埋伏状,经常把别人吓得惊声尖叫,以为我见了鬼。
  全公司上下部在传言我中邪了,可还是有耳聪目明的家伙在,很快他们找到这种怪异的必然联系,那就是成浩司。
  成浩司是光明正大应聘进来的,可他的背景不单纯,他是总裁的「故友」。
  天下之大,任何一问公司的职员,对老板的花边新闻都很感兴趣,以成浩司的特殊身份,他若是个女人,即使无甚出奇姿色,以我对他的关注程度,也值得为人瞩目,可我发现,成浩司本身就是个焦点。
  有他在,无论何时何地,总是莺莺燕燕娇声软语,成浩司天生有吸引女人的本钱,我觉得奇怪的是,现代知识女性的口味怎么那么奇怪,居然那么喜欢围着轮椅转,卖痴撒娇。
  这其间必然有我不可理解的非常因素存在,我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就对他们投注了更多的关注。配方室以前只有几个老专家,本是个寂寞的地方,可最近却成了全公司上下点击率最高的地区,
  那里面传出来的欢声笑语,我路过总是不屑一顾地冷哼一声,可那笑声却像小老鼠的爪子,挠得我心头痒痒,终有一次忍不住推门而入。
  那一瞬间,就像卡带放到半载绞在机器里面,笑语声嘎然而止,跷班来打屁的同事都作目瞪口呆状看著总裁从天而降,面色如临大敌。很多老板都是同样的毛病,闲来无事到处晃,搞突击审查,因为他们喜欢享受那些下属们惊慌失措的表情,可我很懒,不愿下楼,所以一出现便更加引人注目。
  我对他们笑笑,个人感觉很亲切,可他们却个个像被扣了半年薪水,愁眉苦脸地对我问好,然后低着头走开。
  只有成浩司还一如既往的微笑,对我道声好。
  我说一如既往,可以追溯到好多年前,他总是一脸山崩都面不改色的风度,每次擦身而过都对我道声你好。
  我实在烦透了从他嘴里吐出这两个字。
  还好他去了美国以后,那声「你好」换成了「HI」。
  自从招聘会的茶杯事件以后,所有人都对我手中杯子噤若寒蝉,配方室的老专家们看到我又拿起了杯子,吓得脸色发白,一个人走来,赶紧夺过,笑着说:「我去给您泡杯咖啡。」
  我尴尬地点头,转而对成浩司道:「工作还习惯吗?」
  他耸耸肩:「工作轻松,待遇好,薪金又高,多亏你这老同学照顾呀!」
  我问:「怎么会想到来香港的?美国不好吗?」
  「好,可是雨晨要来。」
  我嗯一声,幸而手中杯子被人拿走,不然怕是此时难逃粉身碎骨的命运。
  「你真是个好丈夫呢。」
  他失笑道:「你在称赞还是讽刺我?」
  我默然。
  自从成氏夫妇二人搬入我们对面的房间,我的生活一如往常,爸爸却是比以往勤快许多,每天定点定时醒来,冲到洗手间梳洗一番,捧着他的宝贝饭盒到对面去,没一会儿那边就传来热闹的对话。
  我则继续在家吃冷掉的隔夜饭。
  回来后爸爸一整晚都精神异常,扯住我开始叙述在对面的见闻,好像不是从别人家讨饭归来,而是去经历了—场奇域大冒险。他的神情龙飞凤舞,模仿的惟妙惟肖,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我嗤之以鼻,不过是平凡小夫妻一天三餐柴米油盐,有啥稀奇?
  可爸爸说:「这就是幸福呀!」
  一个清早,我难得早起,对面门传来动静,我将门悄悄掀起一条缝,内外望去。
  成浩司刚刚出门,宁雨晨跟在他后面,将一把伞递给他,脸上的就是这种幸福的笑。
  成浩司已经推着轮椅离去,只见背影。
  幸福已经离我远去。
  「你爱她吗?」我问。
  成浩司很狡猾,有外人在的时候,他很少和我讲话,即使讲了,也是不冷不热的客套,可他的目光,不管周遭多么喧哗,也会穿透层层隔离,畅然无阻地投射向我。
  我向他望去时,他用两只手交插垫住下巴,淡然无波地看着前方。
  「爱。」他回答我:「雨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只是这样?」
  成浩司歪着头对我笑:「你还需要什么理由?」
  宁雨晨捧着精致的糕点,从阳台上下来,搂着成浩司的肩膀,略有醉意地问:「你们在聊什么?」
  成浩司摊摊子,道:「叙叙旧。」
  宁雨晨咯咯笑起来,调侃道:「还在叙?我本以为那一晚该说的部说完了呢!」
  成浩司也伴着她笑。
  「好啦!如今你们在一家公司,以后有的是时间!今天晚上先陪陪我!」
  我后背一阵发冷,看那女人笑容可掬,根本分不清她哪句真哪句假。
  「浩司,你快来看,我好喜欢这新房子,阳台好大,夜景很美呢!」说着推着成浩司走过去、
  「浩司,今年的生日派对我就要在这里庆祝!」
  「好。」
  「把朋友都请来,对,还有你公司的新同事!人越多越热闹!」
  「好。」
  「浩司,你记得我生日几时吗?」
  「记得,下个周末。」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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