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很漂亮的五月的天气,天空清澈透亮,阳光绚丽无比,照的一切都晶莹可爱,外面已经有点热了,但这里很凉快,这个时候,唐风坐在咖啡厅里喝著特制的顶级蓝山,闲闲的看著外头经过的各色的人,竟是说不出的舒服。
雅致的咖啡厅,柔和的甜美的音乐,微凉的空气,醇香的咖啡……实在是惬意的人生。
唐风也没有太多的嗜好,坐在咖啡厅里悠闲的过一会倒是一直的爱好。
还没大学毕业,一切都还没有雏形,充满著无限的希望,这个时候完全没有忧虑没有哀愁,年轻的发光发亮,身为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前途无限,竟是十分让人羡慕的。
不过似乎还有更让人羡慕的人呢。
离唐风大概三张桌子的样子,坐著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孩子,从他进来开始唐风就已经忍不住盯著他看了,太漂亮了,晶莹剔透的面孔,亮晶晶的眼睛,身材高挑柔韧,线条完美显然是经常锻炼的,十分诱人。唐风其实自己已经是美人了,可这时也不由赞叹,实在是太美丽了,让人处於下风都心甘情愿。
唐风并不觉得自己这样子很像色狼,只不过看看而已,有什麽关系,又不打算上去搭讪,不是他自诩圣人,只是犯不著,美是美,美用来看应该比什麽都好吧。
一直饶有趣味的看著他,看他坐下来点东西,却并不要这里著名的蓝山,只要了杯红茶,浓浓的加了糖加了奶,哗,要命,唐风看著都觉得腻了,那男孩子却大大的喝了一口,满意的眯起眼睛,仿佛一只满足的猫一般,身子都不由自主的蜷起来。
然後叫了一碟烤芝士榛子蛋糕,用雪白的盘子端上来,那是本应细细地切好了然後斯文些的用,可是那男孩子却吃得得意忘形了,两只手指捏著扁扁的一大块,一口咬下去,唐风便看到那韧软橙黄中间微焦的糕皮,乳白滑软的糕底消失在一排雪白的贝齿之後,红润的粉嫩的唇快速的动著,腮帮子鼓起来,微眯的晶亮的眼中全是满足的喜悦,很快又是下一口,呵,真是好胃口,一边喝那麽腻人的红茶,竟然还能一会儿功夫就把一碟子看著都腻的蛋糕吃完了。
吃完了东西,便舒服的靠在沙发上,半闭上眼睛,阳光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子前薄薄的窗帘照在那脸上,落下一些或明或暗的阴影,脸上的线条变越发的柔和起来,更是动人。
唐风微微笑,这种天气看到这麽漂亮的人,今天实在是幸运的一天。
看那男孩子一动不动,似乎睡著了的样子,唐风更是肆无忌惮的看个过瘾,连目光都不肯移开。
直到听到门口的风铃轻轻一响,唐风才移开目光,转过头来,不由一呆,今天果然是幸运日,眼福不浅呢。
进来的人身材十分高大英挺,更兼剑眉星目,很是英俊。一身灰色薄薄西装极为得体,姿态从容,一看便知道一定是个出色的人物。
那人进来之後站定,微微在咖啡厅里扫视了一下,这上班时间人不多,一目了然,他立刻便找到要找的人,嘴角轻轻扬起一个弧度,径直朝那个男孩子走过去。
啊,唐风微微惊奇了一下,原来这两个人竟然是一对?
根本不必怀疑,唐风清清楚楚看到那男子眼光落在男孩身上时的柔情。
说不出的无限的温柔,原来就这麽一个轻轻的眼神就已经足够。
他过去轻轻坐下,那男孩便立即惊觉,微微睁开眼睛,看到来人随即露出一个轻轻的笑容,非常的漂亮,身子就移了过去,靠在他身上,嘴里嘟嘟哝哝的抱怨著。
正好音乐在这里完了,又没有换牒子,唐风就清清楚楚听到他们说话。
“小杰,你又吃这麽甜的东西,不怕牙疼了?”
小杰有点心虚的皱皱鼻子:“好久没吃了,这里的蛋糕实在好,忍不住嘛,你也叫一碟尝尝?”
“知道我不爱吃甜的东西──你吃蛋糕就算了,茶里面也放那麽多糖,看看,杯子底还没化完呢。”
小杰抓著那男子的手摇:“偶尔一次嘛,你就知道教训我,真是的。”
那男子无奈的笑著摇头:“我还教训你呢?是怕你牙疼,又弄得几天吃不下睡不好,不难受吗?你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小杰笑,灿若春花:“好了,我知道了,这麽罗嗦,也不过就那麽一次你就抱怨──你这麽晚才来接我啊,我都快睡著了。”
“我都急著赶过来了呢,就怕你著急,偏偏路上又有人拦著我说那批新货到了,我也来不及看,叫他们挑了好的送到底下收藏室里了,你晚上去看看好不好……”
後面的听不见了,音乐声响起,掩盖了那边情人甜蜜的低语,就和那碟榛子蛋糕一样甜的腻人的话,实在也没有必要听,情人之间的话语其实都是一样的。
十指紧扣的双手……
那男子眉目含笑,完全无法掩饰的宠溺的神情目光……
小杰漂亮面孔上的笑,甜美无比,身子越发腻在他的怀中,偶尔不安分的动来动去,叽叽咕咕的小声说著话,一边说一边开心的笑,神采飞扬,让人目眩不已。偶尔有一两声笑语略大些,穿过咖啡厅安静的空气传进唐风的耳中,其实是不明白意思的,只觉得说不出的甜蜜幸福……
无比和谐的两个人,那种感觉,唐风觉得从来没有这麽羡慕过……
这麽恋恋相依的甜蜜……那两双眼中的幸福光彩……
那仿佛永远也不放开的双手……
很久以後唐风都一直记得……
他在心里想,今後我也要有一个这样的恋人才好……
不管多麽艰难,也要找到一个能这麽爱的人,一个能让他这麽幸福的人……
那一年,唐风十八岁。
****************
新闻上正在报道今年最受曙目的婚礼,金童玉女般的新人,犹如皇族盛典般辉煌的布景,极度豪华的场面,重量级的宾客,尤其重要的是男女双方显赫的背景……
王子公主的现代童话。
唐风坐在沙发上一边漫不经心的看电视,一边分出一半精神通电话:“季季,这个月你真得辛苦一下了,我要出去度假。”
方季季在那边哀叫:“唐风,你没这麽狠心吧?现在三个并购案啊,你还要出去玩?你也可怜可怜我,下个月再去吧。”
屏幕上,新郎新娘正含情脉脉对视著说著“我愿意!”
“你少用哀兵政策,去年我说要度假你就一堆理由,我算是上了你的当了,这次再信你的我就不用活了,再说了,我就不信鸿天离了我就不转了呢。”
方季季说:“你走了不是不转,是我要拼命转呢,唐风你真这麽狠心?”
说的可怜,唐风心里清楚呢,这人此时正在那边谈恋爱,据说正在如火如荼呢,当然不肯回来。
电视上新郎正在亲吻新娘,动作温柔,待她如珠如宝。
唐风冷笑一声,‘啪’的关了电视。
果然练习有素,做出来十分完美。
一边威胁方季季:“我明天就走了,这个月没完你别想找到我,你若不回来这边那我就一个月後回来拍卖了它。”
方季季又是一阵惨叫,说了许多话还想挽回,可惜唐风理都不肯理他,只好委屈答应。
唐风挂了电话,倒了杯意菲斯红酒靠在沙发上慢慢喝,呵,那人一小时前还和他通电话说得十分缠绵,很快就能在婚礼上进入状态,演技倒真是精湛。
他的妻子倒是真的十分美丽的,和他很是般配呢。
奇怪,虽说心里是有点不舒服,却不见得很难过,到底是怎麽的呢?
唐风靠在沙发上默默的想,只觉得好像原本属於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分了去,有点不甘心,却并没有那种心如刀绞的感觉。
不由想起来那年在咖啡厅看到的那对情人。
那种恋恋相依的柔情,若是他们遇到只怕会痛不欲生吧,和自己都不一样呢。
半年前云天突然跑到法国看他,他们因为隔的远了,一年其实也没什麽时间在一起的,所以唐风见了他很是高兴,工作都放下了陪他,只是云天一直有点魂不守舍的样子,到了最後一天才拐了无数弯子说出来的他要结婚的消息,唐风倒是吓了一跳,却并无其他异样,淡淡的嗯了一声,继续吃东西。
云天紧张的半死,东西也无心吃,只看他脸色。
那是在外头的一个餐厅吃意大利菜,本来唐风就觉得他一直有点不对劲,没想到是说出来这个事情,一边吃东西,心里不由的冷笑,要在外头才敢说,这麽心虚?
怕我让他难堪吧,在外头说出来我自然要有点顾忌,不会让他太没面子。
其实哪有那麽严重,就算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唐风也不至於要去哭闹的,就为了个男人?实在划不来,本来就不是能强求的东西,争也没有用。
唐风也不是不知道,若是一定死死纠缠,未必就不能真的得到他,可是……
只是觉得划不来。
太讲究姿式了,非得狠狠的吃一次亏才能学乖呢。
这次教训不算大。
想来云天一定还排练了许多说辞,没想到唐风冷冷淡淡应个嗯字,竟让他再也说不出来,仿佛他只是说了什麽无关紧要的话一般。
唐风忍不住笑起来,果然想得开啊。
先这样吧,分手倒是不必了,与云天在一起是十分舒服的事情呢,本来是大少爷,也不知哪里学来的温柔体贴,又肯低声下气哄他高兴,且品味又好,十分有生活情趣,唐风并不是一个很好伺候的人,太玲珑剔透了自然不容易讨好,要找这麽知情识趣的一个人竟是不容易呢。
唐风打个呵欠,觉得倦了,便进去睡觉。
不过害他不舒服也不能就这麽放过他,出去度假不让他找到,让他去度他的蜜月也不安心。
其实也不是不怀念的,以前的日子那麽美好,现在完全变质了。
遇到云天的时候唐风还没大学毕业,不过已经在开始帮方季季管理鸿天的一部分事务了,他们本来是从小认识的极好的朋友,方季季那麽精明,自然不会放过身边这样的人材。
在一次商业聚会上第一次见到云天的,并不是一个浪漫的开始。
唐风和人说著话并没有注意,失手把手里的鸡尾酒倒在了云天的高级西装上。
一阵混乱後,唐风才发现原来对方是个十分高大漂亮的男人,气度雍容谈吐高雅有礼,很容易便对他有了好感,一见锺情原来是很容易的事情。
没想到这位“云氏”的首席执行官竟然也对他一见锺情了……
本市都没有美女了吗?
这样杰出的男人居然会对一个男子一见锺情。
後来有一次情事过後,云天说:“我也不知道,说起来我在外头这麽多年,美女也见了许多,有的五官漂亮,身材又好,还有一些气质实在出众,可是那天我一见到你有点脸红的道歉的时候,眼睛那麽寒星一般的看著我,只觉得心里一动,不知怎麽就喜欢你了,真恨不得立即就抱著你。莫非你给我下了什麽药不成?”
唐风看他面孔上略有薄汗,这麽似笑非笑的样子,又听他说著一见锺情,果然忍不住情动,竟拉他入怀再度和他缠绵起来。
可是再怎麽一见锺情的浪漫甜美,还是不得不对现实低头。
那个晚上唐风不太能睡得著,梦里许多甜美往事,全是和云天曾经的亲密,早上的相拥醒来,甜蜜的早安吻,傍晚的携手散步,冬夜里毫无空隙的紧紧拥抱……辗转反测直到天明,起床的时候才发现面孔上竟然微有泪痕……两年了,留下的也不过就是这泪痕……
对著镜子发呆许久,唐风才匆匆提著行李出门,关门的时候听到屋里的电话震天。
唐风虽然年轻便身居高位,却还真没见过什麽大的世面,虽然去的地方不少,偏偏永远是飞机来去,出入五星级酒店,大公司的高层办公室,都是繁华的不堪的地方,每次又斗志斗力,精疲力竭,倒在酒店床上就呼呼大睡,竟是从没真正见过什麽风光。
这次不同了,闲闲一个月,真要去几个极好的地方才对得起自己。
从南斯拉夫的贝尔格莱驾几小时车,便到了保加利亚。
唐风是为了那里著名的玫瑰山谷。
据说那里安静而甜美。
据说那里有天下所有的玫瑰,流成一条彩色的河。
据说那里的玫瑰尤其多姿美。
据说……
那是有一个很多星星的晚上,他躺在云天的怀里,一边玩著他的手指一边听他说这仿佛天上仙境一般的玫瑰山谷。
云天的手指修长漂亮,唐风听得并不专心,昏昏欲睡。
只听的云天说:“小风,今後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一起去看看……
所以现在唐风到了这里,虽然是他一个人来的。
可是玫瑰山谷并不会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变得暗淡无光,这里比想象中更加流光溢彩,绚丽无比,万千花朵竟比星星还要耀眼。
唐风停下车走出来,看得呆了半响。
太美太美,唐风心里竟意外的平静下来,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有什麽关系,花朵照样美,照样幽香,丝毫不受影响,那他又有什麽可烦恼的呢?
唐风不由的轻轻笑起来,觉得心情大好,看来这次出来果然是对的。
看得眼花了,方才上车开著车子慢慢的沿著两旁长满玫瑰的山道往前,清风带著清香扑面而来,十分舒服,按著朋友给的地址,找到一间精致的歌德式修道院,这里的教会提供食宿的。
头顶剃的圆圆光秃一圈的僧侣笑脸相迎,唐风细细打量房间,这里十分简陋,只有床和十字架,但一尘不染干净的很,床单浆的硬直,非常舒服。唐风很满意。
到了这种地方若是住酒店就坏了兴致,自然是要住这种地方,完全是修在花丛中的,房间里都是玫瑰的花香。悠悠闲闲在这里住个几天,看够了玫瑰姿再走才值得呢。
朋友说这里最能享受玫瑰山谷的好处,果然不错。
把行李扔到墙角,唐风去洗了个澡,据说这水是山谷中的山泉,是滋润这些玫瑰的。所以都带著隐隐的芳香,唐风洗了澡只觉得自己身上竟然香风细细,不由好笑起来。
稍微歇歇便已经到了晚饭时间,唐风去饭厅吃饭,那里点著蜡烛,略为朦胧,桌子旁安安静静的坐著一个人。
唐风不在意的看了一眼,想必也是借宿的游客吧。
那人看他坐下,便和他打招呼:“先生也是来观光的吗?”
竟是标准的剑桥英语,温文尔雅,声音轻柔,十分悦耳。
唐风忍不住著意的看他一眼,意外的发现原来这人十分丰神俊秀,眼睛尤其光彩照人,微微带著点笑意,很是吸引人。
唐风一贯是爱美人的,自然的就露出一个微笑:“是啊,工作闷了,出来逛逛。”
那人轻轻点头,唐风注意到他一举一动都是英式风度,十分有分寸,加上那口剑桥英语,想必此人是剑桥的高材生吧。
那人微微犹豫了一下,说:“我叫申明皓,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唐风在心中吃了一惊,原来是“申氏”的公子,怪不得这麽出色。
也不知是为了什麽,唐风竟然不想告诉他名字,名字一说出来明皓必然就知道了,他可不想在这麽美的地方也做商业应酬。
於是唐风说:“我叫王明,申先生,幸会。”
王明!
申明皓竟微微有点失望,这麽美的人怎麽竟然有一个这麽普通的名字呢?
是啊,他太美了,若真的要去想,有什麽名字能配得上他呢。
本来安安静静的一个人坐在这里,烛光轻轻跳跃,空气十分甜美。
然後觉得有微微幽香飘了过来。
抬起头一看。
门口站著一个雪白肌肤的美人。
烛光太暗,只觉得他眉眼朦胧,十分清丽。
可是他只简简单单穿件衬衣,露出领口下的雪白肌肤和修长雪白的漂亮颈项。
简直象是白玫瑰化身的精灵,那麽温润的带著幽香的美……
所以一直略有点腼腆的申明皓第一次主动开口和一个陌生人打招呼。
然後听到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完全配不上这白色玫瑰精灵的名字。
可是就这样,这名字已经永生难忘了。
还有那个微笑,入肌入骨的美。
申明皓自己知道,他是欣赏美人的,尤其是在这麽美的地方遇到这麽一个这麽美的人,自然十分幸运,不过其实仅仅是欣赏而已,明皓出身正统,18岁之前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呢。
哪里知道唐风的厉害。
两人都对对方怀有好感,所以很快就亲近起来,平日偶尔也一起出去走走,看玫瑰,聊聊天。
明皓是十分喜欢出来玩的人,见多识广,他可以从玫瑰讲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讲了半天突然发现跑题的厉害,甚至忘了怎麽说起来的话题,而且……
而且他似乎从来不是这麽多话的人呢,真是迷惑。
可是唐风听得很专心,对他来说,这些都是新鲜的事情呢,他喜欢听,长期埋头在财经报表,公司报告里生活是很乏味的,所以这些东西很吸引他。而且明皓说的很生动,听起来并不单调,不会让人厌烦,再说了这个美人说起来的时候神采飞扬,不必听,但是看已经很养眼了。
唐风走在花丛中微微笑起来。
这个地方,这个人,如果如果在玫瑰花香中和美人做爱会不会很舒服呢?
真是难以忍受的诱惑呢。
不,不是报复,唐风不会为了任何人糟蹋自己。
他不过只是真的想。
身体有点寂寞,需要有个人抚慰,身边又正好是一个美人,唐风自己是美人,自然要求高,受不了和普通的一般的人在一起,明皓很好,漂亮又有气质,教养良好,就算今後有了什麽问题,想必都能冷静解决,不至於让人看了笑话。
唐风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无可救药了。
太放纵自己,太不懂得克制了,喜欢的就想要,就要想方设法弄到手里来,丝毫不肯委屈自己,至於後果,根本不会去想。
其实当时和云天在一起也是这样。
虽然是一见锺情,云天也犹豫了很久,太难了,都是有头有脸出了名的人物,这样违背社会伦理的感情实在让人难以取舍,真要放是舍不得的,要真的在一起却又是大考验,轻易不敢下决定,在心里翻滚挣扎许久,始终不知道怎麽办。其实也是很有决断的人物呢,可是这事情大概真的由不得自己做主吧,明明下了决心不要再见面了,却接到一个电话就飞蛾扑火一般的去了。
他在犹豫,唐风却并不犹豫。
他知道自己喜欢云天,这个高大漂亮温柔体贴的男人。
其他的他就不必想了,甚至根本不必想他怎麽会喜欢一个男人。唐风只管大大方方的给云天打电话,订约会,上门找人。
当然做的很技巧,精明如云天都没有发觉其中许多的刻意。
唐风的手段原就厉害,加上志在必得,更是十分费心思,云天抵抗了一阵还是投入了唐风的怀抱,与他做了情人。
很温柔的情人呢,虽然在外面手腕凌厉,作风强硬,商场上著名厉害的人物,在他的面前却是一直十分温柔体贴的……唐风怅然。
轻轻叹口气。
明皓便偏过头来看看他,轻声问他:“怎麽了?”
还是用的英语,唐风并没有告诉他自己懂得中文,因为他喜欢听明皓标准剑桥口音的英语,高雅柔和,很舒服。
唐风轻轻笑一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呢。”
“哦?”
明皓询问似的扬扬眉毛。
他有很秀气的眉毛,眉毛下面是漂亮的眼睛,唐风很喜欢,很想伸手摸摸,却忍住了。
明皓好像是个很腼腆的孩子呢。而且大概从小受严格的正统教育,虽然已经进入商场了,有些地方却仍旧如孩子一般天真,甚至是不解世事呢。
或许他连女孩子还没爱过,叫他如何接受一个男人?
唐风又叹口气:“其实我本来该两个人一起来的,可惜他现在度蜜月去了。”
“啊?”
明皓大惊,继而无限怜惜,这样的美人,怎麽会也有这样的遭遇呢?
忍不住轻轻拉著唐风的手安慰他。
唐风演技精湛,虽然说的是真话,可这是并不必要说的,此时说出来也不过只有一个用意而已,可此时他在花间风间容颜黯然,长长的漂亮的睫毛微微颤动著,低著头……
竟是说不出的我见犹怜。
申明皓立即觉得心疼的要命,恨不得就此把这受伤的美人紧紧搂住细细抚慰。
只怕吓著他呢,生生的忍著,忍的心里越发的痛。
唐风轻轻抽出手来,强颜欢笑:“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休息一下。”
转身走了。
背影虽然挺直,却是无限哀伤。
申明皓一个人站在一大片血红的玫瑰海里,看著唐风的身影渐渐消失,竟是心疼的紧,握紧了拳头才没有让自己追上去。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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